委员会由总理成立,职责是检讨现有选区范围,并考量上次选区划分以来,每个选区因人口迁移和住宅发展所导致的选民人数变化,就集选区和单选区的数目和范围提出建议。
检讨现有选区范围
考虑因人口迁移和住宅发展所导致的选民人数变化
建议集选区和单选区的数目和范围
考虑总理其他指示
例如缩小集选区的规模、设立更多单选区
向总理提呈报告
委员会成员历来是个五人团队,由高级公务员组成。他们也是这方面的技术领域专家,在提出建议之前会独立考虑相关数据。
主席
总理秘书
成员
建屋发展局局长
掌握组屋住户资料
成员
新加坡土地管理局局长
负责管理国家土地
成员
统计局局长
数字专才
*选举局局长担任委员会秘书
政府不断强调,委员会是由独立的公务员组成。
不过,委员会的独立性经常遭受质疑,历来都会出现选区划分不公正的批评,并引来操纵选区划分(gerrymandering)的指责。
2024年8月7日,新加坡前进党向国会提呈动议,要求人民行动党政府检讨选区划分程序,引发反对党议员与主管公共服务的教育部长陈振声,展开半小时的唇枪舌剑。
如果没有操纵选区划分,
为什么我们的选区形状那么奇怪?
为什么一个市镇会被划分成这么多选区?
为什么反对党在大选中表现好的单选区,
下次大选就会消失?
首先,我不是选区范围检讨委员会(简称委员会)。
我们不是在辩论委员会的决定或建议。
如果你们希望我替委员会解释,那就好像是说我对委员会有一定影响、指导或控制权……
无论采用哪种划分制度,选区的变动依然会发生,即使选民没有搬家。
操纵选区划分有两种形式——有意和无意的。
部长已向国会保证,委员会没有故意操纵选区划分。
即使我们接受这个说法,也不能排除20万名选民因为更换住址的自然流动,会无意中影响选区划分。
这就是为什么我建议采用科学为依据的工具,制作基准地图作为参考……
总理公署对委员会在本地使用这种方法,有什么反对意见?
我不去讨论什么是有意或无意的操纵选区划分,因为我不明白你对这两者的定义和区别。
但我想重申,我们不向委员会提供投票结果的信息,委员会也无法获得这些信息。
至于每年更换住址的那20万人,以及每届大选的首投族,我们都不知道他们的投票意向。
我们的目标是确保每个选区大致反映新加坡的整体情况,那么人们投票时就会从国家利益出发,而不是考虑各自选区的利益。
我们愿意探讨各种工具,但归根结底,公平是由过程决定的,还是由结果决定?这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。
请部长澄清两点。
一、建国总理李光耀曾说,政府委任的选区范围检讨委员会由公务员组成,不会让任何政党参与,直到我国出现可信赖的反对党,这种做法将继续下去。
我想知道,部长今天的发言,是否暗示政党未来不可能参与委员会?
二、部长说,如果委员会在进行选区划分工作时,考虑到历届大选的选区竞争,那就是在操纵选区划分。我想问部长一个简单的问题
新加坡是否存在操纵选区划分的情况?
我相信我们的公务员会客观、专业地完成工作,也认为他们一直做得很好……
我们可以选择性地引用前总理、前议员的话,但我们一直为自己的制度感到自豪,因为我们是非常务实的。
我们会审视当前的问题,再看看国家的需要,然后扪心自问,我们要如何让制度跟上时代的需要?
在思考新想法、提出符合时代需求的新程序时,我们从未让过去束缚自己,这种精神是我们不断进步的动力。
至于第二点,我已经解释了操纵选区划分的含义、其他国家的情况,以及它是否适用于我们的情况。我会留给朝野议员和人民来定夺。
我们可以向委员会提供一个参数,不让选区那么分散。
部长是否同意,我们今天辩论的不仅是过程,而是结果?
这个结果不一定是政治性的,而是更理性地划分选区。
结果的意思是什么?是指公务员以专业和客观的方式划分选区,还是某个政党或候选人的输赢?
如果是关于某一方的输赢,那很抱歉,公务员不该为这样的结果负责。
工人党在上届大选中赢得盛港集选区,这难道是委员会的责任?
我们要把这个结果归因于委员会吗?当然不是。
委员会划分的结果,是划出盛港市镇的选区范围,负责选出议员的最终是盛港选民。
我想请部长确认,
在今天的辩论中,我们的目标究竟是政治结果,还是针对如何更好地划分选区提出建议?
我现在完全搞不清楚,你是在建议总理向委员会下达更具体的指示,还是希望总理给委员会一些基本指示,让委员会客观地开展工作?
如果是前者,总理肯定被指不必要地干涉委员会运作。
总理将履行他的职责,向委员会提供大致的框架和方针,让委员会专业客观地工作。
有时,我们干预得越多,就越容易陷入让这个过程带上政治动机的陷阱。
选区范围检讨委员会的成立是大选何时举行的重要风向标。
一般而言,总理会在全国大选举行的几个月之前成立选区范围检讨委员会,选区划分报告公布预示大选临近。
有趣的是,过去两届大选时,政府都是通过议员的国会提问,公布这个委员会的成立。
发布选区划分报告
选民册根据大选选区划分更新后再次开放查阅
总统颁布选举令状
解散国会